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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:30 · Apr 12, 2026 · Sun
「什么人属“贱”?《大清会典》载,“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”;“凡衙门应役之人……其皂隶、马快、步快、小马、禁卒、门子、弓兵、仵作、粮差及巡捕营番役,皆为贱役。长随亦与奴仆同”。据此,清代的贱民首先是指奴婢和娼优。长随跟奴仆同等;开豁以前的乐户隶属“乐籍”,与娼优是一样的。为官府服役的皂隶等所干的各种差事,被认为是侍候官老爷的“贱役”;人以役贱,所以凡应承这种差役的人都被划进贱民的圈子里。这些是见诸明文规定的贱民等级的成员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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